(十二)
原 文
有子曰:“礼之用,和为贵。先王之道,斯为美①,小大由之②。有所不行。知和而和③,不以礼节之,亦不可行也。”
注 释
①斯:代词,这、此。②由:动词,遵从、遵照。③第一个“和”是名词,第二个“和”是动词,皆为和谐之意。
译 文
有子说:“礼的应用,以和谐为贵。古代君主的治国方法,以此为美。但不论大事小事都按照这个道理去做,也会有行不通的时候。为和谐而和谐,不以礼来节制和谐,也是不可行的。”
读解心得
礼,是孔门思想的一个重要命题,也是自西周礼乐文明建设以来一直延续至今的道德要求,原具体指有关礼的祭祀仪式、典章制度、行为规范,主要功能在于调和等级差别,建立道德秩序,功效体现在“和谐”的状态。故有“礼之用,和为贵”之说。它是封建社会维持家国稳定的有效攻略。历史证明,礼连同法,在维护封建统治、建构社会秩序方面确实发挥了巨大的作用。故古代君王把它作为治国的法宝。
“和谐”是理想,“礼”是手段和绳墨,所以在这一章中说“知和而和,不以礼节之,亦不可行也”。这时期的“和”是实现封建统治的诉求,不是平等的状态,相反是承认不平等的存在,是为了调和不平等的现象和问题,不同于我们今天提倡的建立在人人平等基础上的和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