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二)要不要进行政治革命、建立民主共和政体
改良派反对实行民主共和政体,主张实行君主立宪政体甚至开明专制。他们的理由主要有三:一是国民程度不够。中国民智未开,一般国民“未有共和国民之资格”。二是不能躐等。中国现在是君主专制之国,应由开明专制逐渐过渡到君主立宪,不可躐等而从君主专制直接一跃为民主共和。三是可以依靠清政府实行君主立宪。当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以后,改良派认为“从此政治革命问题,可告一段落”。他们开始收起开明专制论,而希望通过和平请愿的方式,依靠清政府进行有秩序的改革,实行君主立宪政体。对于改良派的国民程度不够论,革命派用近代西方的天赋人权理论为武器,认为:“自由、平等、博爱三者,人类之普通性也……我国民既有此自由、平等、博爱之精神,而民权立宪则本乎此精神之制度也。故此制度之精神必适合于我国民,而决无虞其格格不入也。”因此,他们宣称:“我国民必能有民权立宪之能力。”对于改良派的不能躐等论,革命派提出了义正词严的反驳:“有谓各国皆由野蛮而专制,由专制而君主立宪,由君主立宪而始共和,次序井然,断难躐等。中国今日,亦只可为君主立宪,不能躐等而为共和。此说亦谬,于修筑铁路可以知之矣。铁路之汽车始极粗恶,继渐改良,中国而修铁路也,将用其最初粗恶之汽车乎?抑用其最近改良之汽车乎?于此取譬,是非较然矣。”他们宣称:“我们定要由平民革命,建国民政府,这不止是我们革命之目的,并且是我们革命的时候所万不可少的。”对于改良派的请愿立宪论,革命派认为宪政改革不能依靠政府,只能依靠国民。“吾不以改革之事望诸政府,而专望之国民。国民既能改革矣,则民权立宪当然之结果也。”他们指出:“泛观各国,未有国民不革命,而政府自能立宪者……当负政治革命之责任者,惟我国民;有负此责任之能力者,亦惟我国民。所谓政治革命者,颠覆专制而为立宪之谓也,若能以国民之力,达政治革命之目的,则民主立宪政体必可终获。”显然,革命派的目标是依靠国民的力量,通过政治革命的途径,建立民主共和政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