强迫储蓄原则上本来没有什么可以反对。譬如现在的英国征收高度的累积所得税,正是以政治权力强迫储蓄的好例子。换一句话说,以政府代替地主来把握这一笔从乡土经济中得到的剩余。政府可以用财政政策保护收入较低的农民,而把小康水准上的收入征归国库,然后依政府的计划发展工业。这本是极合理想的路径,不但资本积聚得快而且利用资本的效率也较高。值得我们考虑的是中国的情形是否有实行这种路径的客观环境。
把这个权力交给政府必须先保证这政府不会滥用这个权力,而且不会比地主们更腐化。能做这个保证的不是某某少数人或少数集团的良心,而是人民一般的政治警觉性。我并不是愿意低估我们农民的政治程度,但是比较现实地说,因为曾经有几千年专制政治的传统,一下子就希望他们担负现代国家公民的责任,去监督政府的行为,似乎是不近于事实的。在人民尚没有能力来控制政府的时代,把政府的权力扩大,必然会引诱获得权力的人,滥用他的权力。所以在我看来,如果中国有一天真正走上民主的道路,使一个政府能向人民负责,受人民控制,在早期,还得设法减轻这政府的事务,减弱这政府的权力。减轻事务和减弱权力并不是说社会上的事情停顿,而是说让出很多事务和权力来给各种非政府的、直接由地方人民经营的团体去做,去负责。这个广泛的基层民主才是民主政府不致变质的保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