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成法的主要内容是加强内阁的行政和监察责任,提高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科的监察职能。六科是对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百司相应而设的监察机构,张居正以六科督促六部,以六部督促诸司以及地方抚按,最后再由内阁直接控制六科,掌握对各级官吏的监察大权。考成法还对六部、都察院等具体行政衙门实施随时考核、事事责成的稽查制度等。这一严密而完整的考成系统,将宦官统率六科、稽查章奏权移交内阁,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宦官干政的可能,极大地提高了内阁的权威,使权力集中于首辅,从而加强了号令天下的中央集权。考成法提高了办事效率,减少了各部门的相互推诿、扯皮,为精简机构、节省政府开支提供了可能。稍后,张居正便下令裁减部院诸司冗官和各省司、府、州、县官,以提高官吏的素质和行政效率。为排除宦官干政,他告诫冯保“裁抑其党,毋与六部事”,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事权归一,政令畅通。
考成法的作用
张居正的政治改革,通过整顿机构形成高度集权而又层叠有序的行政系统,并建立起相应的稽查问责机制,确保官僚机器高效运行。傅维麟在《明书》中赞扬:“万里之外,朝下而夕奉行,如疾雷迅风,无所不披靡。”
在这种层层施压与控制下,各阶层的官员都被纳入国家机器中高效运转起来。一旦哪个官员没有完成指定的任务,轻则降级,重则罢官。张居正对各阶层的官员实行了严格的“随事考核,事事责成”的稽查制度。据说有一年,地方官员反映下面的赋税非常难收,有些地方还有天灾,实在收不齐。于是张居正“法外开恩”,批准可以只收到九成,结果有个巡抚收到了八成八,还是被张居正给降职了。自此以后,各阶层的官员没有谁再敢拖延懒散,只要内阁下了命令,说什么时候完成就一定会什么时候完成。这些都为此后张居正推行各项改革奠定了基础。通过整顿吏治和精简机构,张居正获得了一个效率较高、得心应手的行政班子,为推动经济改革做了思想上和组织上的准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