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但在不同的事物中矛盾的斗争性有不同的情况,就是同一个矛盾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或不同的条件下,斗争的形式、特点、规模、尖锐的程度等也具有不尽相同的表现形式。一般来说,在矛盾发生的初始阶段,矛盾斗争性表现为对立双方的差异,它们的对立性质尚处于萌芽阶段,尚未充分、完全展开。随着矛盾的进一步发展,差异逐渐显露和展开,矛盾双方的对立性质日益明朗化、公开化,相互斗争也随之激烈起来,最后相互之间的斗争达到激化的程度,导致矛盾的转化和解决。这就是说,随着矛盾的发展,贯穿于其中的斗争性也会经历一个从不明显到较为明显,再到激化的过程。
我们不能把斗争性等同于冲突和对抗,因为“差异就是矛盾”,事物的差异性也是一种斗争性。
概括地说,矛盾双方的互相排斥、互相对立、互相否定等就是斗争性。尽管不同矛盾有不同的斗争形式,同一矛盾在其发展过程中斗争性的表现也不尽相同,但这只是斗争性的方式、程度、作用、规模的差别问题,而不是斗争性的有无问题。当我们研究矛盾斗争性时,既要注意矛盾斗争性的普遍意义,又要注意矛盾的各种不同的斗争形式的区别,否则就有可能错误理解斗争性的哲学含义,导致对辩证矛盾的错误认识,从而在社会生活尤其是政治实践上产生左”的过火的错误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