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然,对单个审美意象的接受分析还不足以揭示译者接受的全貌,原文本实际上亦可同时作为一个整体审美意象存在,因此,译者在接受过程中首先是对这个整体意象进行感知。由此,本研究尝试进一步以三个译本为例,探讨了三种接受方式:科学的方式,实用的方式和审美的方式。与此同时,本研究还发掘了译者与作者审美感应的三重境界:他我分离境界,他为我用境界,他我融合境界。
通过研究对《庄子》文本的个案分析,旨在为中国文化典籍的英译提供美学理论上的启示,以促进有中国特色的翻译美学理论的建设,同时也试图为中国文化典籍英译提供实践上的对策。这一研究工作要点如下:
1.中国文学典籍英译中审美主体接受研究的重要性。结构主义的翻译理论忽略了译者这个重要的中介,“对等”的译文只是一种理想,而译者做的工作不是数钱币的工作,而是称重量(西塞罗语)的工作,这意味着翻译中所谓的“对等”不是数量上的,而是质量上的,尤其在文学典籍的英译中,译者的作用尤其重要。译者的审美心理和审美体验体现在译作中,译者不可能是“隐形的”。译者是原文的接受者和诠释者,他通过阅读原文来理解作者意图与情志,再把作者的情志以译语语言表达出来。在文学典籍的翻译中,译者应该努力体会原作者的情感世界,努力体味原作者的主观感受,而不是把自己抽离出来,冷冰冰地把原文看作是“他者”的产物,机械、客观地翻译原文的字面意义。如果说文学典籍的“传情”与“达志”是作者的意图,那么文学典籍的翻译也同样应该注重表现原文的“传情”与“达志”的精神。